指向別人的手指,將矛頭向外的怪罪,確實可帶來內心的滿足。很多人會把生活不順利轉向指責別人,因為大多數人不想為自己的生命劇負起責任。可是別忘了,把過錯歸罪別人,自己仍緊抱著痛苦,其中的含意無異於在說明:只要我們責備他人,我們就沒有自由,因為怨恨讓我們被受到責備的人綁住──也被討厭的環境綁住。
只要心中有怨恨的種子,就會製造出某種痛苦與個人劇,也就是說,我們不滿意自己的生活,只好讓責備繼續活著,我們的內心總有一股強烈的衝動想說:「看!你對我做了什麼好事?」我們向外界大聲嘶吼,企圖讓自己的生活變得更好,然而這個怪罪別人的指責必會擴大蔓延,所導演出的行為與製造出的經驗,目的只有一個,也就是要證明我們是對的!換言之,也許我們曾經出錯,但是這個過錯損害我們想要的結果,我們認定自己是受害者,為了替內心怨恨提出正當辯解,我們必須找出某些方法破壞自己,然後理直氣壯指著別人說:「看!你做的好事!」
離開這個陷阱的唯一方法就是負起責任。就更深入的層面而言,許多人一直逃避為事情負全責。「負責」讓人覺得,傷害我們的某人因此得以擺脫困境、佔了便宜。事實上,負責才是讓自己擺脫困境的唯一方法。如果某人傷害我們,結果竟然讓我們變成世界偉人,相信我們一定不會再怪罪他。
……「負起責任」讓我們從生命經驗中提煉智慧,並找到隱藏其中的禮物,生命的每一項經驗都是教導,即使痛苦,我們也能從中學習到什麼,「責任」是我們終極的命運。
──摘自《陰影,也是一種力量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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