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-11-06

論愛(之二)

愛除了自身什麼都不會給,除了從自身什麼都不會拿。
愛不佔有也不被佔有;
因為愛之於愛便已足夠。

你愛時不該說,「上帝在我心中」,而該說「我在上帝之中」。
別以為你能主導愛的道路,愛若認為你值得,自會為你引路。

愛除了自我實踐別無他欲。
但你若愛著,非有慾望不可,以下列事情為願望吧:
融化如夜唱小曲的溪流。
認識柔情太深的痛苦。
因了解愛而受傷;
心甘情願欣然流血。
黎明醒來,心如有翼,感謝又一個愛的日子降臨;
中午歇息,沉思愛的狂喜;
黃昏返家,心懷感激;
為心中的至愛祈禱,唇上唱著讚美詩入睡。

──摘自《先知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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