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麼是足夠了?
每個人都可以替自己決定,但我們卻鮮少允許自己擁有這樣的經驗。
我們感到滿足的點在哪裡?擁有一切所想所需、且一點也不會過量的地方又在哪裡?
很少人記得自己生命中曾有過這樣的感受……我們多半輕易略過那個足夠的點,如同浮雲飄過般,好像它根本不存在。
在某一個點,擁有了超過所需的就會變成一種負擔。
我們補償過度、裝填過度,沉浮在過度的大池子裡,一味地想從各式各樣的管道獲得滿足。
我們渴望在生命中成為一個滿足的人,這樣的體驗,無法從追逐滿足或追逐更多的過程中找到。
透過改變我們與金錢的關係,還有與彼此和生命之間的關係,將能夠重新收復這塊「足夠」的版圖。
我們可以重新找到充實與滿足感。充裕之道最偉大的老師,就是大自然,以及地球的法則──這些法則沒有修正案,也不是在議會爭取來的。無論我們是否識得這些法則,都得靠它們過活。
已故環境保護主義者唐娜.麥多斯(Dana Meadows)曾說,地球最基本的法則之一,就是足夠的法則。
她曾寫道,大自然會說,我們擁有的「就這麼多,沒有更多」。就這麼多土壤、這麼多水、這麼多陽光。
每一樣地球生長的東西,都長到適當大小之後便停止了。
地球沒有變得更大,它只是變得更好。
它的生物體會學習、成熟、變化、演化,創造出令人歎為觀止的美麗、奇異而複雜的樣貌,但是卻活在絕對的限度之內。
……個人或群體,能否在與金錢和各種資源互動時,改變「無論如何更多就是更好」的假設?
我們能否認知到,更好不是來自更多,而是在於深化我們對既有一切的經驗?
與其將「成長」視為獲得、累積錢財或東西的外在事件,我們能否重新定義「成長」,將它視為認知、感謝我們既有的一切?
……「足夠」是一個你可以感覺「已經到家」而長居之地。
……豐盛是大自然的事實,它是自然的基本法則,一切都是足夠的,也是有限度的。
這樣的限度不是一種威脅,而是能創造出更正確的關係,要求我們帶著尊重與禮敬的態度,在管理這些資源時,去了解它們有多珍貴,並且以帶給最多人最大利益的方式善加運用。
……我們已經擁有所需,恰如其分地擁有需要的一切,因此,我們必須好好利用它們來發揮影響力,為改變現狀做出貢獻。
……這個符合自然世界法則的觀點,提供了一套全新的原則或假設,讓我們用以塑造全新的金錢文化,教導我們如何成為金錢的管理者,而非收集者。
它教導我們在運用財務資源時,將品質與智慧帶進來,用來反映我們內在的智慧,而不流於炫耀外在的財富累積。
若能這麼做,無論是美國的億萬富豪或瓜地馬拉的農民、貧民窟的單親媽媽或中產階級主管,都能藉著足夠與充裕的體驗,以及尊重財務與其他資源的管理方式,重新定義自己的生活。
在這樣的生活中,人人都能感受到充裕與滿足,這裡面沒有犧牲──只有滿足。
充裕是一種存在方式,能為我們帶來莫大的自由與潛力。匱乏的迷思告訴我們:看待世界唯一的方式就是「不夠」、「越多越好」、「事情本來就是如此」。
充裕的真相則主張:「東西足夠給每一個人」。知道一切足夠,能啟發人們分享、合作、貢獻。
……無論哪一種人,當人們開始利用既有的資源,無論那是多少,選擇利用它們發揮影響力、帶來改變時,便能獲得滿足與充裕的體驗。
當人們好好運用手上現有的資源來支持它們最高的理想與承諾時、表達他們內心深處的價值時,他們對自身真實財富的深刻體驗,便會隨之向外擴大。
──摘自《金錢的靈魂》